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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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00MB118901X3-XK-106-0000
项目名称
广告发布登记
实施主体
审批局
承办机构
企业注册科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实施对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