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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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1131000MB118901X3-XK-119-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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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事项中的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其他食品等4类产品的生产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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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审批局 |
承办机构 |
市场服务科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主席令第九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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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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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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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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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列入“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子项,子项编码为0001。省级保留: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