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审批局
审批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00MB118901X3-XK-126-0000
项目名称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实施主体
审批局
承办机构
市场服务科
实施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实施对象
企业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