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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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00MB118901X3-XK-128-0000
项目名称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实施主体
审批局
承办机构
市场服务科
实施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四条: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寄件人应当提交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邮寄证明。邮政营业机构应当查验、收存准予邮寄证明;没有准予邮寄证明的,邮政营业机构不得收寄。

实施对象
企业、个人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