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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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1131000MB118901X3-XK-15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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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贯彻国防要求的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验收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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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审批局 |
承办机构 |
城建交通科 |
实施依据 |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2003年9月1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91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贯彻国防要求的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竣工验收时,下达任务的机构和有关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参加验收并签署意见,验收合格并经所在地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登记后,方可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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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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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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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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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