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审批局
审批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00MB118901X3-XK-158-0000
项目名称
改变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的用途或者将其报废处理审批
实施主体
审批局
承办机构
城建交通科
实施依据

《国防交通条例》(1995年2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73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条:改变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的用途或者将其作报废处理的,必须经管理单位的上一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批准。

实施对象
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办理时限
2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