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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新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202008
项目名称
对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实施主体
文广新局
承办机构
廊坊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实施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广发办字〔2003〕1190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实施对象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文广新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