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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新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2203001
项目名称
对有证据证明是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进行查封或者扣押
实施主体
文广新局
承办机构
廊坊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实施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第七条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等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检查与涉嫌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和经营场所;对有证据证明是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实施对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一般为3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6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文广新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