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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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002045
项目名称
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处罚
实施主体
人社局
承办机构
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实施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实施对象
参保单位、人员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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