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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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新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2209011
项目名称
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备案
实施主体
文广新局
承办机构
印刷发行科
实施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商务部令 第10号)第十条 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门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

实施对象
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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