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文广新局
文广新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其他类
项目编码
2210006
项目名称
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实施主体
文广新局
承办机构
文化市场科
实施依据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实施对象
艺术品经营单位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文广新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