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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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1131000000542301R-XK-0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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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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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公安局 |
承办机构 |
治安警察支队 |
实施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41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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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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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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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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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由公安部负责的“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