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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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1003002
项目名称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加收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实施主体
人社局
承办机构
廊坊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实施依据

《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实施对象
用人单位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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