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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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00000542301R-XK-027-0000
项目名称
非机动车登记
实施主体
公安局
承办机构
交通警察支队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实施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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