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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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征收
项目编码
1004002
项目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
实施主体
人社局
承办机构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实施依据

1.自收自支:廊政办(1995)30号、2.差额拨款:廊政办(1997)7号、3.机关全额:廊人险(1998)7号

实施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机关全额,差额,自收自支,聘用征收标准为缴费基数的28%,其中机关全额,差额,自收自支单位比例25%,个人比例3%;聘用人员单位比例22%,个人比例6%。
备注
人社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