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水务局
水务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802011
项目名称
对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实施主体
水务局
承办机构
水资源管理科
实施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对象
水事违法单位和个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水务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