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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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802022
项目名称
对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处罚
实施主体
水务局
承办机构
水政监察支队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行洪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施对象
水事违法单位和个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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