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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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802047
项目名称
对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行政许可的(除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外)处罚
实施主体
水务局
承办机构
水政监察支队、水资办
实施依据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六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行政许可的,除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并给予警告。被许可人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取得的水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防洪安全、水利工程安全、水生态环境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水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对象
水事违法单位和个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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