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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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项目编码
1810004
项目名称
护堤护岸林木采伐监管
实施主体
水务局
承办机构
水利工程管理处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五条 护堤护岸的林木,由河道、湖泊管理机构组织营造和管理。护堤护岸林木,不得任意砍伐。采伐护堤护岸林木的,须经河道、湖泊管理机构同意后,依法办理采伐许可手续,并完成规定的更新补种任务。

实施对象
各县(市、区)水务局及河道管理单位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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