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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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项目编码
1810005
项目名称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实施主体
水务局
承办机构
水利工程管理处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五条 从事工程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实施对象
各县(市、区)水务局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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