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项目编码 |
1402049 |
||
项目名称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以下行为的处罚:(一)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二)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三)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违法行为;(四)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五)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六)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
||
实施主体 |
建设局 |
承办机构 |
建设监察办 |
实施依据 |
部委规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省政府规章:《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
实施对象 |
造价咨询企业 |
||
办理时限 |
无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