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建设局
建设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402105
项目名称
有以下行为的处罚:(一)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进行地下工程建设的;(二)设计文件未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四)在使用或者装饰装修中擅自改变地下工程结构设计的;(五)地下工程的专用设备、器材的定型、生产未执行国家统一标准的。(六)因人为因素造成地下工程发生火灾、水灾、爆炸、污染和其它损失的; (七)在使用或装饰装修中擅自改变地下工程的结构设计的
实施主体
建设局
承办机构
建设监察办
实施依据

部委规章:《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实施对象
单位、个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建设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