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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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402140
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处罚:(一)未取得设计、鉴定资质证书或者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设计、鉴定任务的;(二)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三)不按照抗震鉴定和加固技术规范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设计的;(四)擅自降低或者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五)擅自采用未经鉴定的抗震新技术、新材料或者新结构体系的。
实施主体
建设局
承办机构
建设监察办
实施依据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实施对象
设计单位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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