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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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409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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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管理并接收城市建设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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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建设局 |
承办机构 |
城建档案馆 |
实施依据 |
河北省政府令〔2007〕第五号:《河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七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重点管理并接收下列档案:一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城市公共设施工程,城市公用事业工程,抗震工程,与城市建设有关的人员防空工程的档案,以及军事工程档案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二建设系统的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设施管理、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房产管理等专业部门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学研究成果和有关城市的历史、自然、经济、资源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四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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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建设单位,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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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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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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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