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