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规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三十七条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进入专家名册的专家组织有关法律和业务培训,对其评标能力、廉洁公正等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取消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人员的评标专家资格。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不得再参加任何评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