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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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41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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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协调解决油气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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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建设局 |
承办机构 |
市支油支铁办公室 |
实施依据 |
省政府规章:《河北省油气田保护规定》(2007年4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号公布)第八条“ 油气田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油气田保护工作中的主要任务是:(一)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油田建设协调机构负责调查了解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反映油气田的保护情况,提出保护建议。并在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范围内,协调解决油气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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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所属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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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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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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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