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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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0202002
项目名称
对违法招生的处罚
实施主体
教育局
承办机构
基础教育科、 职成教科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公布)第七十六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员,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实施对象
违法招生者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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