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01〕10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字〔2014〕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