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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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102007
项目名称
对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
实施主体
国土局
承办机构
执法监察局
实施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

4、《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5、《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

实施对象
违法用地当事人
办理时限
立案之日起六十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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