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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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102022
项目名称
对在注销采矿许可证前擅自拆除和毁弃主要采矿生产设备、设施的,不按照规定履行储量注销审批手续的处罚
实施主体
国土局
承办机构
执法监察局
实施依据

1、《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2、《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3、《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实施对象
违法用矿当事人
办理时限
立案之日起六十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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