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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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109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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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利用基础测绘成果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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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国土局 |
承办机构 |
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测绘办 |
实施依据 |
《河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2008年12月31日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16号)第二十二条;《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程序规定(试行)》国测成字〔2007〕5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53页);《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号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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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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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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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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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