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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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1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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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含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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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国土局 |
承办机构 |
廊坊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
实施依据 |
1、《矿产资源法》第十三条; 2、《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第152号令)第十九条; 3、《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六款; 4、《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36号); 5、《矿产资源法》第十四条; 6、《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3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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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申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矿业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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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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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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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