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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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0202015
项目名称
对学校卫生工作违法行为的处罚
实施主体
教育局
承办机构
教研室、 法制安全科
实施依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实施对象
有违法行为者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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