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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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020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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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小学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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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教育局 |
承办机构 |
人事科 |
实施依据 |
1、《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第十七条:中学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由省、地、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并分别设立中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各级评审委员会由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批谁。2、《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第十五条:小学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由省、地、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领导,并在地、县两级分别设立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各级评审委员会,由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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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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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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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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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