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教育局
教育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0209001
项目名称
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
实施主体
教育局
承办机构
师教科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5号)第二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实施对象
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教育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