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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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0209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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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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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教育局 |
承办机构 |
督导室 |
实施依据 |
1、《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2、《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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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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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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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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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