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教育局
教育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0209005
项目名称
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
实施主体
教育局
承办机构
督导室
实施依据

1、《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2、《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实施对象
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小学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教育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