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先后5次进行了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工作,共衔接保留1项,清理调整了16项中介服务事项。按照要求各政府部门必须规范各类年审、年检和与之挂钩的培训、收费等在内的行政审批相关收费。对于保留的中介服务不得统一指定地点或通过指定方式缴纳,或者强制要求培训、指定培训机构、将参加培训、加入协会或缴纳费用等作为前置条件。对于纳入县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不得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