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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负责全县《人防办》和《河北省实施人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并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落实措施

1、拟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工作制度计划,批准后组织实施。

人防办

2、组织实施城市防护类别调查方案;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规划;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人防办

3、组织开展全县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

人防办

4、组织管理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

人防办

5、组织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人防办

6、组织开展全县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人防办

7、管理全县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

人防办

8、组织全县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人防办

9、组织全县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人防办

10、承办人民防空机构、编制、保密、档案、外事等有关方面的工作。

人防办

11、负责县人民防空地下指挥所的建设与管理。

人防办

12、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人防办

13、承办县政府人武部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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