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统一管理本辖区的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本地量值传递工作;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制定并完善全县量值传递体系规划,组织全省量值传递
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
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