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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负责行使在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建设、市容环卫、城区绿化(部分)、工商行政(部分)、市政、公安交通(部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经局领导批准的重大重要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

负责行使在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建设、市容环卫、城区绿化(部分)、工商行政(部分)、市政、公安交通(部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经局领导批准的重大重要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

城区执法一、二、三队

负责行使在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建设、市容环卫、城区绿化(部分)、工商行政(部分)、市政、公安交通(部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经局领导批准的重大重要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

城区执法一、二、三队

负责行使在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建设、市容环卫、城区绿化(部分)、工商行政(部分)、市政、公安交通(部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经局领导批准的重大重要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

城区执法一、二、三队

负责行使在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建设、市容环卫、城区绿化(部分)、工商行政(部分)、市政、公安交通(部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经局领导批准的重大重要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

城区执法一、二、三队

负责行使在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建设、市容环卫、城区绿化(部分)、工商行政(部分)、市政、公安交通(部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经局领导批准的重大重要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

城区执法一、二、三队

负责行使在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建设、市容环卫、城区绿化(部分)、工商行政(部分)、市政、公安交通(部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经局领导批准的重大重要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

城区执法一、二、三队

负责行使在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建设、市容环卫、城区绿化(部分)、工商行政(部分)、市政、公安交通(部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经局领导批准的重大重要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

城区执法一、二、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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