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12348”法律援助专线工作。
指导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各项法律服务活动。
组织开展全县律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活动。
指导、监督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办理公证业务及开展相关法律活动。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管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为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各类援助对象提供免费法律帮助;负责“12348”热线的接听、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