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畜牧兽医业的法律法规。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种畜禽管理条例》、《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兽药、药政管理条例》;
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有关法规;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发展饲料工作的法律法规;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渔业法规;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畜禽屠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