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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负责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组织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发放;负责县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费征收;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第一审批权”和“三同时”制度的把关审批。

负责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污染控制管理股

组织排污申报登记的登记发放

监察大队

组织排污许可证的发放

污染控制管理股

负责建立排污收费监理档案

监察大队

负责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的收缴工作

监察大队

组织实施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和规章

项目管理股

综合管理全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工作

项目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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