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组织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发放;负责县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费征收;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第一审批权”和“三同时”制度的把关审批。
负责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组织排污申报登记的登记发放
组织排污许可证的发放
负责建立排污收费监理档案
负责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的收缴工作
组织实施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和规章
综合管理全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