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县域各类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县域规划区内永久性建设项目和临时性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的审查、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县域各类规划区内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组织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组织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组织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组织核发《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