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编制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规划;组织协调县有关部门编制各项专业规划;负责组织开展城市规划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
组织编制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组织协调县有关部门编制各项专业规划。
对城市规划方面重大问题进行组织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