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工作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协助各职能科室执行国家在房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清查全县范围内的非法开发、非法交易行为,清查建设单位或个人逾期不进行房屋权属登记的行为,对房产方面违法违规的行为人进行处罚
协调解决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
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初审工作
办理全县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对全县出租房屋进行监督管理
对逾期未办理房屋备案登记的出租户及违法出租户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