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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气象预报、气候预测业务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负责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业务和气候业务的管理;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负责气象科研工作的管理;组织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组织协调气候变化科学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气象资料开发应用的管理;负责气象科普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气象预报、气候预测业务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

负责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短期气候预测发布等业务管理;

组织管理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制作和发布工作,指导其他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供本系统使用的专项气象预报。

组织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预报会商。

负责气象科研工作的管理,协调气象科技开发、技术合作,组织重大气象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组织协调气候变化适应和应对的相关工作,负责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管理监督。

负责全县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管理工作;向县政府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的建议。

组织气象预报信息发布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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