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实施、检查验收等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研究制定出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立项、实施、检查验收等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立项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