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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等专项发展规划,对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和重大比例关系进行综合平衡与协调。
搞好宏观经济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咨询服务等途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各部门之间及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实施协调平衡,保证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实施.
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承担香河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能源发展、清洁能源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组织实施;负责年度重大能源项目建设计划编制和推进工作;负责能源项目建设审查。
谋划、争列重点建设项目,并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及动态监控。协助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合理确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编制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投资和建设领域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县级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申报市管以上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依据国家、省发改部门通知,组织项目向上申报,确定项目年度投资规模、建设任务、资金需求,确定项目申请报告和申报材料;加强项目建设指导和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运行和资金使用规范管理,配合开展项目稽查、审计。
负责县内基本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监督管理与实施;负责招投标人及代理机构的资质认定。
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投向,负责向市以上发改部门申报外资项目,并做好“三资”企业投产后的管理工作。
参与有关经济体制等重大改革方案的研究和拟定,参与、组织、协调有关行政规章的起草。
搞好农业资源调查,做好农业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制订农业发展区域规划。
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提出建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详 细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阳光政务宣传活动
宣传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的价格规范性文件。活动载体包括广场宣传、政策恳谈、政策宣讲等。
项目股
3.168312828E9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